移動通信基站的交流供電系統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方式。本篇供電系統的防雷與接地文章由鄭州雷地電子工程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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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通信基站宜設置專用電力變壓器,電力線宜采用具有金屬護套或絕緣護套電 纜穿鋼管埋地引人移動通信基站,
電力電纜金屬護套或鋼管兩端應就近可靠接地。
當電力變壓器設在站外時,對于地處年雷暴日大于0天、大地電阻率大于00 Ω?m的暴露地區的架空高壓電力線路,宜
在其上方架設避雷線,其長度不宜小于 500m。電力線應在避雷線的5°角保護范圍內,避雷線(除終端桿處)應每桿作一次
接地。
為確保安全,宜在避雷線終端桿的前一桿上,曾裝一組氧化鋅避雷器。
若己建站的架空高壓電力線路防雷改造采用避雷線有困難時,可在架空高壓電力線路終 端桿、終端桿前第一、第三
或第二、第四桿上各增設一組氧化鋅避雷器,同時在第三桿或第 四桿上增設一組高壓保險絲。
避雷線與避雷器的接地體宜設計成輻射形成環形。
當電力變壓器設在站內時,其高壓電力線應采用電力電纜從地下進站,電纜長度不 宜小于00m,電力電纜與架空電力線
連接處三根相線應加裝氧化鋅避雷器,電纜兩端金屬外 護層應就近接地。
移動通信基站交流電力變壓器高壓側的三根相線,應分別就近對地加裝氧化鋅避 雷器,電力變壓器低壓側三根相線應
分別對地加裝無間隙氧化鋅避雷器,變壓器的機殼、 低壓側的交流零線,以及與變壓器相連的電力電纜的金屬外護層,
應就近接地。出入基站 的所有電力線均應在出口處加裝避雷器。
進入移動通信基站的低壓低壓電力電纜宜于從地下引入機房,其長度不宜小于 50m(當變壓器高壓側已采用電力電纜
時,低壓側電力電纜長度不限)。電力電纜在進入機 房交流屏處應加裝避雷器,從屏內引出的零線不作重復接地。
移動通信搖站供電設備的金屬部分、監幣揣的償地端均應作保護快地,產線作賣主午保護;
移動通信基站直流工作地,應從室內接地匯集線上就近引接,接地線截面積應滿 足最大負荷的要求,一般為5-95mm
,材料為多股銅線。
移動通信基站電源設備應滿足相關標準、規范中關于耐雷電沖擊指標的規定, 交流屏、整流器(或高頻開關電源)應
設有分級防護裝置。
電源避雷器和天饋線避雷器的耐雷電沖擊指標等參數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